亲爱的病员同志及家属:
为了响应区委区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及应对处置工作,为共同防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非危急重症疾病的患者,请尽量不到医院就诊,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
如体温在37.3°C以上直接到医院门诊发热预检分诊台筛查。
如14天内有武汉(或者湖北)居住史、旅行史,或与相关人员有接触史,没有任何症状的,建议居家隔离,日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气紧等症状,直接到医院门诊发热预检分诊台筛查。
请务必规范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件!
谢谢理解支持,祝新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