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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 年度供应商采购公告



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拟对下列年度供应商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介:项目编号:JZY-YS-20230620
 

序号 包号 内容 服务期 成交人数量
1 1 X射线等高能辐射防护装置、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辐射监测仪等设备年度供应商 3年 1家
二、报名
(一)提交资质
请将需要提供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加封面,封面包含报名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显著信息。
1.经销商提交资质: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生产厂家提交资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和邮箱);
4.产品名称、型号及报价、产品注册证、产品彩页、推荐产品技术参数;
5.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
6.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后);
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
8.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以上资料于2023年6月 29日14:30-15:00递交至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采购部(泾河路33号黄河新区院区)。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 年6月28日,0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报名电话: 0838-2208091。
三、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15:00。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
地址:德阳市泾河路33号;
联系人:王老师   崔老师;
联系电话:0838-2208091;
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
2023年6月25日
附:投标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人民医院)
投标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本人作为X射线等高能辐射防护装置、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辐射监测仪等设备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向评审人员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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